
远安县是全市确定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四个试点示范县之一。我县根据全市的统一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全域旅游富民”的发展战略,以打造湖北全域景区化示范县、湖北旅游强县、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县为目标,为提高我县旅游服务整体水平,改善旅游服务环境,着力打造远安旅游形象,加快推进全县旅游标准化产业发展,特制定如下培训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县为载体,以学标、贯标、用标、制标为基本抓手,坚持以企业为主体,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分门别类、点面结合,全面推进旅游产业标准化管理和服务,实现旅游服务质量品牌的提升。到2016年6月,培训总规模达到3000人次。
二、培训内容和对象
旅游标准化工作培训内容分为四类:
(一)与旅游标准化创建工作相关的基础知识培训。
主要对标准、标准化、标准化体系等知识开展普及性培训;对《服务业组织标准化工作指南》、《旅游企业标准体系指南》、《城市旅游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 》等基础标准开展普及性培训;对远安县创建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的基本要求、目标任务及考核验收等工作内容开展宣讲培训。培训对象主要为旅游及相关部门行政管理人员、全市旅游企业及其他涉旅企业。
(二)旅游业及旅游相关行业的旅游标准专题培训。
旅游、交通、经信、文体、农业、环保、民族宗教、食品药品等部门按照行业归口管理原则,对所属涉旅企业进行旅游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专题培训。县旅游局重点对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星级农家乐等类别的企业组织开展培训;县交通运输局重点对旅游车船类企业组织开展培训;县经信局重点对旅游餐饮、旅游购物、旅游特色街区等类别的企业组织开展培训;县文体局负责对旅游娱乐、文化旅游等类别的企业组织开展培训;县农业局重点对旅游休闲农业示范点标准开展培训;县环保局重点对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标准开展培训;县民宗局重点对民族民俗文化旅游区标准开展培训;县食药局重点对食品卫生国家标准开展培训。
(三)旅游标准化试点企业的内部培训。
全县确定的68家旅游标准化试点企业全面开展企业标准宣贯培训。重点是开展全员标准化知识精细化培训、企业标准体系建设培训及岗位技能标准化流程培训。
(四)实地考察学习培训。
根据《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地区工作标准》和《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企业工作标准》有关要求,实地考察学习一至三个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地区和示范企业的工作经验。
三、培训任务及责任分工
远安县旅游标准化办公室负责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试点企业的相关领导及旅游标准化创建专班工作人员开展与旅游标准化创建工作相关的基础知识培训。同时,负责对各单位、各部门开展培训工作督导检查。负责聘请国家、省市旅游标准化专家来远进行培训指导,负责协调县标准化工作专家指导组帮助各地各部门开展培训、咨询和技术辅导。
主管部门依据远政发[2015]7号《远安县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试点示范县实施方案》和全域办[2015]3号《远安县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试点示范县任务分解表》中列举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按行政管理职能对归口管理企业进行培训,各行业相关企业参训率不得低于该行业企业总数的80%。负责对纳入旅游标准化试点企业范围的各类企业
开展精细化培训。
全县旅游标准化试点企业自行负责对企业内全体员工进行培训。要制订完整的标准化工作培训计划,建立培训档案。开展标准化工作专题培训5次以上,要求员工对岗位应知应会标准化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把旅游标准化培训工作作为创建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做好旅游标准化培训的组织工作。县旅游、交通、经信、文化、农业等部门要按照本培训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详细培训方案,于2015年4月底前报县旅游标准化办。
(二)突出重点,注重有效。
各有关单位要把旅游标准化培训工作与各部门业务培训相结合,统一安排部署。要突出工作重点,让受训对象达到“真学、真懂、真用”。要紧密配合县旅游标准化专家指导组的工作和培训指导。
(三)资料齐全,档案完整。
各有关单位、各试点企业务必安排专门人员做好本单位旅游标准化培训工作的影像资料、图片资料、培训教材或专家讲义等文字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培训结束后,将整理规范的培训资料送县旅游标准化办备案,由县旅游标准化办纳入创建验收的资料档案。
附件:县旅游标准化办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县培训计划
远安县旅游标准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一五年四月
县旅游标准化办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县培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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